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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张谦一审被判十一年

2024-09-03 09:29:56  来源:新华网

  新华社贵阳9月2日电(记者汪军)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日一审公开宣判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张谦受贿案,对被告人张谦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一百万元;对被告人张谦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  经审理查明,2007年至2023年期间,被告人张谦利用担任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,州委组织部副部长,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州委常委、秘书长、州委办公室主任,六盘水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、政法委书记,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、土地审批、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本人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8万余元,其中169万余元未实际取得。

  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谦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被告人张谦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退缴全部违法所得,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,庭审中认罪、悔罪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[责任编辑:吴雨 邓娴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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